申命記 17:1
牛羊如有殘缺、或有惡疾、勿獻於爾上帝耶和華、蓋此爲爾上帝耶和華所惡也、○
申命記 17:2
在爾上帝耶和華所賜之邑、爾中如有男女、作惡於爾上帝耶和華前、違背其約、
申命記 17:3
往事他神、而崇拜之、或日月、或天象、非我所命者、
申命記 17:4
或以告爾、爾旣聞之、則必詳察、如得其情、果於以色列中、有此可惡之事、
申命記 17:5
必攜行惡之男女、至於邑門、以石擊之致死、
申命記 17:6
當殺之人、必有二三人爲證、則可殺、證人惟一、則不可、
申命記 17:7
證者先加手擊之、衆後擊之、以除爾中之惡、○
申命記 17:8
如爾邑中有訟事、爲流血、爲爭競、爲鬬毆、爾所難鞫者、則當詣爾上帝耶和華所選之處、
申命記 17:9
見利未人祭司、與在位之士師、而詢問之、彼必示爾如何判斷、
申命記 17:10
在耶和華所選之處、凡其所示所教者、爾當遵行、
申命記 17:11
彼所教之法律、所示之判斷、所諭之語言、爾必遵行、毋偏於左、毋偏於右、
申命記 17:12
有人擅行、不從立於爾上帝耶和華前服役之祭司、或不從士師、其人必死、除惡於以色列中、
申命記 17:13
民衆聞此必懼、不復擅行、○
申命記 17:14
旣至爾上帝耶和華所錫之地、據而居之、意謂必立王以治我、如四周之國然、
申命記 17:15
則必以爾上帝耶和華所選者、立之爲王、必爾同儕方可、外族之人不可治爾、
申命記 17:16
王勿增馬、勿使民返埃及、以增其馬、蓋耶和華曾諭爾曰、不可復往此途、
申命記 17:17
毋多置妃嬪、恐致心偏、毋廣積金銀、
申命記 17:18
旣登國位、當從利未人祭司所存之法律、錄爲一册、
申命記 17:19
置於其側、畢生誦之、以習寅畏其上帝耶和華、遵守法律之言、及厥典章、
申命記 17:20
免其對於昆弟、中心驕矜、違此誡命、偏於左右、則可延年於國、在以色列中、爰及子孫、